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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民政部作出撤销登记处罚并列入失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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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44 更新时间:2019年11月25日11:23:47 打印此页 关闭

民政部对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据民政部门户网站,近日,民政部对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民政部称,经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存在连续三年未按规定接受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情节严重。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民政部对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民政部表示,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撤销登记后,应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并办理注销登记。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责编: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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